关于申报第四十三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08-02-28 点击数:

所在站博士后:

第四十三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(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开通),请所有具有申请资格的博士后参考《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表》准备相关内容,并于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及时申报。具体要求详见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》和《专家评审表》。

一、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不能申请资助:

1、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资助金的;

2、将在六个月内(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)期满出站的;

二、申请注意事项

1、“投送学科名称”,应以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为准(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专业目录);

2、“投送学科”应填写“申请资助项目”的所属学科,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。如果“投送学科”属交叉学科,请在“投送学科”(一级或二级)后面注明“交叉学科”字样;

3、“编号”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,没有不填;

4、“设站单位”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;

5、通过设站单位审批后,请下载审批后申请书,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八份,于25日前递交到化工楼201房间。

三、评审费一律由所统一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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